一、依據本府110年11月19日府教輔字第11009230591號函諒 達。
二、旨揭研習原定第二場次因報名參加人數不如預期,延至本 (111)年3月5日、3月6日假本縣國教輔導團大會議室辦理。 請尚未取得進階認證之輔導員務必出席課程,並請於111年 3月3日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登錄報名。
三、因應108課綱公開授課實施,為提升教師提供專業回饋及授 課的能力,請教師踴躍參加本案實體研習,並依認證手冊 規定事項辦理認證。完成認證,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 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規定予以敘獎嘉獎1次。
四、本案為取得教專進階證書必要參加之研習,認證基本資格 為曾取得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(評鑑)初階證書或已參 加本(110)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實體課程取得全程研習時數(6小時)且具三年以上年資之正式教師。 (完整認證資訊及資格請務必詳閱進階認證手冊)
五、請貴校核予參加本研習人員公假登記出席。
六、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暨課程表及進階認證手冊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