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縣111學年度Scratch程式設計競賽辦法
一、活動依據:
(一)澎湖縣政府辦理111學年度科技領域競賽與活動辦理規劃。
二、活動宗旨:
(一)落實十二年國教之精神,鼓勵教師善用資訊科技輔助教學,以擴展各領域的
學習,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(二)鼓勵善用相關軟硬體,提昇資訊應用能力。
(三)作為推薦優秀隊伍為進入全國競賽之參考,以提升離島學子之視野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澎湖縣政府
(二)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處
(三)承辦單位:澎湖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
四、競賽組別及評選辦法
(一)組別:國小遊戲組、動畫組。/ 國中遊戲組、動畫組。
(二)工具:SCRATCH官方網站提供之Scratch 3.29版。
(三)題目:競賽當天現場公告。
(四)地點:馬公國中電腦教室。
(一) 遊戲組:每隊學生2名,可跨校 (國小、國中不得互跨)。
動畫組:每隊學生2名,可跨校 (國小、國中不得互跨)。
(三)每隊指導老師1名,可跨校指導,隊數不限 (報名後不得更換指導老師)。
(四)每隊2位學生皆到場競賽才具競賽資格。
(五)每組上限26隊,各校保障1隊。若取完未達26隊,第2隊則依學校學生數
(以報名截止日為準;不含幼兒園)較多者優先錄取 (第2隊後依此類推)。
六、競賽時程與說明
(一)報名與競賽時間
|
說明 |
報名截止 |
|
錄取隊伍公告時間 111/12/9 |
公告於科技中心網頁與教育處網頁,並公布組別編號與競賽座位表。 |
競賽時間 111/12/22-12/23 |
詳見(二)競賽當日時程。 |
競賽地點 馬公國中電腦教室 |
詳見(三)競賽注意事項。 |
(二)競賽時程(若異動,另行於科技中心與教育處網頁公佈):
|
111/12/22(四) |
111/12/23(五) |
國小遊戲 |
國小動畫 |
|
07:50-08:10 |
報到 |
|
08:10-08:20 |
規則說明 |
|
08:20-11:20 |
競賽 |
|
11:20-11:40 |
繳交作品 |
|
|
||
|
111/12/22(四) |
111/12/23(五) |
國中遊戲 |
國中動畫 |
|
12:50-13:10 |
報到 |
|
13:10-13:20 |
規則說明 |
|
13:20-16:20 |
競賽 |
|
16:20-16:40 |
繳交作品 |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更多報名資訊,請參閱附件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